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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供求与价格

彷徨之域的路觉 Kritik人文社 2021-11-25


编辑/龙之川叶藏


排版/路觉


作者/路觉



写在前面


这篇文章旨在阐释本人对《资本论》一些重要概念的理解,以及《资本论》本身所要揭示的部分问题。为此,我从论述“生产”、“价值”、“价格”、“供求”这几个概念入手。因为从四千多字开始论述,扩充到了上万字,显得文章杂乱,所以也并不仅仅是讲述供求和价格的问题。


以下内容,若有谬误,欢迎指正。





正文



一、作为生产的价值,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讨论《资本论》,首先需要接受马克思的抽象方法。就譬如本篇文章所要讨论的问题之一:价值和价格的关系。在最抽象的第一卷,抽象假定的前提是对理论的讨论的简化,而在这个简化的前提下,马克思假定,资本的竞争是在单个生产部门内进行运动的,即也不存在流通环节、税收和政府的参与……等等其他活动。而在这种假定下,“价值等于价格”则是其抽象的推论结果。而随着抽象到具体的逐步过渡,在第二卷里面,马克思则引入了流通环节这个假设概念;在第三卷,马克思又引入了资本的跨行业、跨部门进行流动的特性,因而在资本市场里基本形成一个基准的利润率。


所以,在马克思看来,在抽象假定即第一卷的开始,价格原本就与价值在量上是相符的,即二者同一。换而言之,在《资本论》的第一卷,价格就是被规定为交换价值表现在货币形式上的数额。商品价值虽然区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剩余价值,但是不变资本是由固定的价值量构成,即已经凝固了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可变资本和剩余价值,则是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之中直接生产出的,也就是一种变量的凝固。——“从商品的价值中除去补偿原料和耗费在商品上的其它生产资料的价值的价值,即除去商品中所含的代表过去劳动的价值,这商品价值的余留部分就是最后雇用的工人所加的劳动量。”


这里,因为商品本身即交换的缘故、因为私有制的缘故,这种建立在私有制之上的社会化大生产,在生产环节表现为个别劳动,即其生产的价值量只是劳动者个人的,而非社会的。这时候,个别劳动的价值量无法进行交换,因为个别的价值量凝固的产品不存在统一的价值尺度,所以无法交换。但是,换而言之,必须通过交换,它才能从个别劳动时间量过渡为社会共有的劳动时间量,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标准,是在该类商品交换过程之中逐渐确立的,是当下社会正常生产条件下所规定的必要尺度。因此,当经过交换这一中介,价值表成为交换价值,而这时候商品本身的劳动时间才能进行简约,与其他商品进行交换。——它的价值量即劳动量才真正有效,从而是具有真正的意义的。因此,商品的本性在于交换性,价值的本性乃是交换价值。





另一方面,商品在能够作为价值实现以前,必须证明自己是使用价值,因为耗费在商品上的人类劳动,只有耗费在对别人有用的形式上,才能算数。但是,这种劳动对别人是否有用,它的产品是否能够满足别人的需要,只有在商品交换中才能得到证明。
——《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章 交换过程



这里,便蕴含了一个事实:一件商品的价值量大小,以及该类商品的价值总量的大小,不是由其本身的产量所决定,而是由该历史条件下所限制、规定的生产力所决定。


因此,譬如,假定2000年的鞋厂生产1双鞋子,需要5个小时,此时,该厂的生产条件代表着该社会正常情况下的必要生产条件,因此其在流通领域的交换价值就是5个小时;必须用价值5个小时的其他产品才能与其完成交换。但是,到了2020年,由于生产技术的突飞猛进,该鞋厂生产1双鞋子已经只需要1个小时了,因而交换价值表现为1个小时。


这里,我们来开一个脑洞:倘若存在时光机,使得2000年的鞋厂和2020年的鞋厂之间可以进行商品交换,那么,它们之间的交换价值是1双鞋等于1双鞋吗?答案是否定的,而是2000年的1双鞋等于2020年的5双鞋。因此,可以知道,交换价值或者说价值,或者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其真正蕴含的乃是一种生产能力,这种生产能力在交换过程之中表现为购买力。生产的产品的稀缺导致了供求所需的稀缺。


因此,在《资本论》的设定里面,作为本源性与最重要的规定性的概念,自然是“生产-价值”这一对范畴或环节。这个环节的发展决定了其他环节的发展。那么,一个商品价值的变化自然也是由生产环节(生产的各种因素和条件)所规定,而非交换环节的各种因素、譬如供求关系所规定【1】



二、价格偏离价值的资本运动



尽管按照《资本论》第一章的规定,即商品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因而价格作为货币的形式代表着交换价值的具体数额。但事实却是,价格总是偏移原本的价值,导致人们误以为是需求决定了价格本身,从而是决定价值变化的本质。事实上,供求即供应和需求,只是一种表象。倘若一个社会的劳动生产力所创造的产品能够直接满足人类的需要,那么所谓的供求关系的起伏跌宕还会存在吗?自然不会。


关于需求,指的是具有支付能力的社会需要。尽管社会需的确会影响资本市场里面的社会劳动量,但是这种影响必须是具备购买力的影响,即需求。而不具有购买能力的社会需要当然没有影响。所以,马克思便将抽象的社会需要转化为具体的需求。当然,实际的社会需要与需求是存在一定的差距的,这种差距所引起的变化和影响也是马克思在第三卷需要讨论的问题。





因此,在需求方面,看来存在着某种数量的一定社会需要,要满足这种需要,就要求市场上有一定量的某种物品。但是,从量的规定性来说,这种需要具有很大伸缩性和变动性。它的固定性是一种假象。如果生活资料便宜了或者货币工资提高了,工人就会购买更多的生活资料,对这些商品就会产生更大的“社会需要”。这里还完全撇开需要救济的贫民等等不说,这种人的“需求”甚至低于他们的身体需要的最低限度。另一方面,比如说,如果棉花便宜了,资本家对棉花的需求就会增长,投入棉纺织业中的追加资本就会增加,等等。这里决不要忘记,根据我们的前提,生产消费的需求是资本家的需求,他的真正目的是生产剩余价值,因此,只是为了这个目的,他才生产某种商品。另一方面,这种情况并不妨碍资本家在他作为例如棉花的买者出现在市场上的时候,代表着对棉花的需要;就象棉花的买者把棉花变成衬衣料子,还是变成火棉,还是想用它来堵塞自己和世人的耳朵,都与棉花的卖者无关一样。可是,这种情况对于资本家是什么样的买者当然会有很大的影响。他对棉花的需要会由于下述情况而发生本质的改变:这种需要实际上只是掩盖他榨取利润的需要。市场上出现的对商品的需要,即需求,和实际的社会需要之间存在着数量上的差别,这种差别的界限,对不同的商品说来当然是极不相同的;我说的是下面二者之间的差额:一方面是实际需要的商品量;另一方面是商品的货币价格发生变化时所需要的商品量,或者说,买者的货币条件或生活条件发生变化时所需要的商品量。
——《资本论(第三卷)》,第十章 一般利润率通过竞争而平均化。市场价格和市场价值。超额利润



在商品的价值运动当中,供求关系的起伏恰恰是由于生产本身所导致的,但并非生产不足,而是基于生产的资本逐利。


众所周知,作为私有制的社会化大生产,即资本主义式的商品生产,其产品生产出来自然是为了交换、为了牟利。倘若牟利不足乃至亏本,否则生产权的所有者即生产资料的所有者——资本家便会被资本所抛弃、淘汰。因此,资本家必须把商品投入到交换领域即流通领域里面,通过完成资本周转来完成价值的自我增殖,即追求剩余价值。这是资本运动的终极目的。


当资本家把作为资本的商品(一旦商品投入到追求剩余价值当中,便逐渐资本化。资本,即使得价值增殖的价值存在)所获取的剩余价值收获时,此时在资本运动的观念上,剩余价值仿佛是总的垫付资本而不仅仅是可变资本的产物,因此剩余价值便“观念”地转化为利润、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便“观念”地转化为生产成本。所以,商品价值的构成便是由生产成本和利润所构成。





剩余价值,作为全部预付资本的这样一种观念上的产物,取得了利润这个转化形式。因此,一个价值额之所以成为资本,就因为它是用来生产利润的[注:“资本是用来取得利润的。”马尔萨斯《政治经济学定义》1827年伦敦版第86页。],换句话说,利润之所以产生出来,就是因为有一个价值额被当作资本来使用。如果我们把利润叫作p,那末,W=c+v+m=k+m这个公式,就变成W=k+p这个公式,也就是商品价值=成本价格+利润。
——《资本论(第三卷)》,第一章 成本价格和利润




在资本家们为了增加自己的利润,自然会进行灵活地投资,即把资本投入到具有产生更多利润的潜力的生产部门身上,因此形成资本转移,利润也由此转换为平均利润。而商品价值,也由此转换为生产价格【2】


论商品价值转换为生产价格


生产价格是由生产成本和利润所构成。生产价格实际上仍然是一种价值,它与商品价值在总量上是完全一致的,只是由于利润的再分配(资本逐利),从而在个别的商品价值量上与原初的商品价值不一致。同时,也正因为这种资本利润的平均分配,即资本的剩余价值的再分配(这种分配的依据,就是平均利润率,或者称之为一般利润率),导致了部分因为具有价值增殖潜力的商品,被作为更加深化的商品资本而投入更多的资本,从而在价值量上区别如此之大。


譬如,一台克莱斯勒300c汽车,在国内推出两个版本,一个排量3.0的,一个排量3.6的,除了排量外所有配置一模一样。对于买车的人,即消费者而言,A喜欢大批量的那一款,因此他完全愿意多付出10万元人民币买3.6排量的车,凝固在3.6排量车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肯定没有原初10万元的多。这就是资本的利润作为资本运动的再分配的结果,而非消费者主观意愿的结果。——为了使得这种不同版本的车售卖得出去,资本家便会进行各式各样的营销、战略。当然,在其使用价值的区别上,即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上,这也导致了其价格的涨幅,但是绝不会偏离实际价值太多【3】


因此,资本逐利即追求利润而导致的资本再分配的原则,重新规定了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规定的商品价值量的大小。


值得一提的是,资本在资本周转的过程上,划分为生产资本(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商品资本(直观的商品堆积)、货币资本(直观的货币形式);生产资料、劳动力、商品和货币,这些实存本身并非资本,只有它们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下,即作为资本化(追求剩余价值)的价值(它们在本质上都可以还原为价值)而投入资本周转的过程,从而才成为真正意义的资本。这里,资本家对劳动力的剩余劳动的无偿占有,乃是剩余价值即利润产生的唯一渠道。


原先所提到的交换环节的各种因素,譬如供求关系,它只是生产资本和生产资本之间导致的产物。换而言之,所谓譬如的“物以稀为贵”,这种现象在资本主义社会所产生的前提,就是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情况下,一个物具有使用价值,又因为具有价值而需要经过商品交换的过程才能获取。因此,这必须手握一定的货币量,而除了消费者本身是资本家以外,只有成为雇佣工人才能赚取货币(当然,除了资本家之外的消费者也不仅仅是雇佣工人,但大部分是),从而被资本家所剥削。在这种雇佣关系的限度以内,资本家对雇佣工人自然而然具有一种经济权力,即可以任意延长剩余劳动时间长度的权力,以及处置受雇佣的劳动力的权力。





你们如果以为劳动和任何一种商品的价值归根到底是由供给和需求决定的,那就完全错了。供给和需求只调节市场价格一时的变动。供给和需求可以说明为什么一种商品的市场价格会涨到它的价值以上或降到它的价值以下,但决不能说明这个价值本身。假定说,供给和需求是相互平衡的,或如经济学者所说,是相互一致的。当这两个相反的力量相等时,它们就相互牵制,彼此都不向对方发生作用。当供给和需求相互平衡因而停止发生作用时,商品的市场价格就符合它的实际价值,就符合市场价格随之变动的那个标准价格。所以在研究这个价值的本质时,我们完全不必讨论供给和需求对市场价格的一时的影响。这对于工资或其它一切商品的价格来说,都是一样的。
——《工资、价格和利润》,1865



至于价格,在《资本论》第一卷的规定里面,它是交换价值直接地表现在货币形式上的一种数额。这里,交换价值量是直接同一于货币量的。而到了第三卷却不一样了。因为在第三卷,引入了平均利润率的概念。这意味着资本之间可以进行资本转移,即上述所提到的资本的利润的再分配,通过这种方式转移到具有更大的售卖潜力的商品身上(即将生产成本投入到该商品身上,进行大量的、肆意的生产,以售卖出去);各个资本家为了牟取更多的利润,便会相互竞争。而这时候,作为资本家的利润,便表现为平均利润,也就是资本转移之后的利润,它受到平均利润率的调控。这时候,价格便和价值发生或大或小的偏移。


而这种偏离的内容是由两种类型的偏离所构成:


  • 一种是生产价格对价值的偏离,这个反映的是资本的平等性,即资本为瓜分剩余价值而达成的一种公平协议,换而言之,大家必须遵守资本主义的规则(法律),在这种规则之间进行合法的逐利(合乎资本主义的法律),从而形成一种有效的局面。


  • 另一种偏离,是市场价格(也就是商品进行售卖的价格)对生产价格的一种偏离,反映的是个别资本对其他资本的一种特权,这些大资本凭借自身的各种优势(生产技术、商品产量),对其他小资本进行一种压榨,也就是对利润的竞争;败者食尘,遭受破产或被吞并。


因此,可以认为:在该资本家进行雇佣而生产的价值总量和其实际上获得的货币资本的数额之间的差额之中,实际上就是资本逐利的结果了,也就是资本进行营销或其他各种手段,把价格夸大、从而偏离价值本身的结果。


如果说,因为资本的运作导致商品的价格偏离了价值,那么资本家实际上获得的价格比实际上生产的价值还大。但是在生产里面,价值总量却是不变的、固定了的,那么多出来的、因为商品价格而获取的货币资本的多余的量又是哪来的呢?


所以,答案应该是:在总的资本竞争环境里面,价格偏离价值,不一定是高于,也可能是低于。所以在各种偏离的运动当中,在最后价值总量那里,二者的偏离都是相互抵消了。这样子,总有资本家盈利,总有资本家亏本。因此,资本主义的运动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大资本不断吞并小资本的过程(这种结果的根本原因,就是掌握生产领域的资本不能被其他领域的资本所替代,所以它就有自己的议价权,就有压榨其他资本的权利)。


在这里,价格作为一种商品价值在实际的流通领域的代表,只是一种表面现象。它的存在是为了进行商品交换,为了让资本家获取剩余价值。而这种价格因为资本的逐利的本性,可以因为资本转移或其他的方式的营销,进行一种夸大、扭曲,造成了对价值本身的偏移。因此,价格是资本的一种武器,它所保卫的是资本自身的可分配利润的份额大小,犹如一个“套子”,将这个套子利用各种手段尽情地夸大,便有利于利润的赚取。而在货币资本上,因为价格的扭曲所带来的实际上更多的价值量,便如此地表现出来了。


所以,价格、供求关系什么的问题都是表象,必须还原为价值和生产的问题。换而言之,对于价格的问题,它完全是一种迷惑性的幻象,资本家利用价格这一工具,如利用商品拜物教的资本主义观念以满足争夺利润的目的,这一外在形式完全可以抛弃,还原为价值和交换价值。



三、作为变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及其消费危机



至于在原初意义上,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价值如何与价格等同的呢?那自然是经过商品交换这一根本途径。在同类的商品交换里面,商品价值之间表现为交换价值,又通过货币表现为价格。但是,个别劳动过渡为社会劳动的过程本身就是资本化的过程,它必须为资本追求剩余价值这一至高无上的理念所服务,因此价格这时候便遭到异化、扭曲。


当然,作为一种由个别劳动所生产出来的商品价值,它经过商品交换之后便确定了自身的交换价值,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交换价值才是价值真正的名片,遨游于流通领域,即交换的环节。但是,经过这种必要劳动所确定了的价值量,并不是就此稳固下来、彻底安宁了。


既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取决于社会必要的生产条件,那么生产条件经过变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以及价值,也要产生变化。除此之外,这种生产条件的变化也并非断裂式的,而是一种连续性的。





但是,商品的价值──这种价值最终一定要调节商品的市场价格──虽然完全由商品中所凝结的劳动总量来决定,并不取决于这种劳动量分为有偿劳动和无偿劳动,但是决不能说,例如在12小时内所生产的个别商品或成批商品的价值会永远不变。在一定的劳动时间内或由一定的劳动量所生产的商品的数或量,取决于所用的劳动的生产力,而不取决于劳动的延伸或长度。纺纱劳动的生产力,在一般水平下,例如,在一个12小时的工作日内能生产12磅棉纱,在较低的生产力水平下,只能生产2磅棉纱。这就是说,如果在前一场合,12小时的平均劳动实现为6先令的价值,12磅棉纱就要值6先令,而在后一场合,2磅棉纱也要值6先令。所以,在前一场合,1磅棉纱只值6便士,在后一场合,1磅棉纱竟要值3先令。这种价格上的差异,就是所用劳动的生产力有差异的结果。生产力较高时,1小时劳动体现为1磅棉纱;生产力较低时,6小时劳动才能体现为1磅棉纱。在前一场合,1磅棉纱的价格只等于6便士,尽管工资较高而利润率较低,在后一场合,它的价格却等于3先令,尽管工资较低而利润率较高。这是必然的,因为1磅棉纱的价格是由耗费于这磅棉纱的全部劳动量决定的,而不是由这个劳动量分为有偿劳动和无偿劳动的比例决定的。所以,我前面所说的高价劳动可能生产低廉的商品,而低价劳动可能生产昂贵的商品这一事实,也就不再像是什么奇谈怪论了。这只是说明了一般的规律,即商品的价值是由消耗于商品的劳动量决定的,所消耗的劳动量完全取决于所用劳动的生产力,因而也随劳动生产率的每一变化而变化。
——《工资、价格和利润》,1865



所以,一旦商品进入了流通,其内在价值量也会发生变化,这种变化源于交换价值的比率的变化,即,这种变化实质上生产条件变化之前的商品同变化之后的商品之间,作为交换价值的比率发生变化,因此其内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交换环节也变化了。那么前一种商品就因为这种变化而价值贬值了。这实质上仍然是生产环节在交换环节的延续的作用。


生产条件的变化,在资本主义社会里面,最终的目的仍然是为了实现利润的追求。譬如,生产技术在个别资本家的手里发生了革新,那么资本家便可以趁此赚取超额利润。这种驱动力,也反映了资本的商品生产的盲目性。


倘若商品生产因为其盲目性而导致其产量超出了一般的需求,那么便意味着有一部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价值要被浪费掉,因此该类商品便会遭到贬值,从而导致生产过剩【4】。这是经济危机爆发的雏形。


由此可知,《资本论》在论述资本运动的逻辑所导致的必然性之中,所要强调的,乃是:在商品的生产过程之中(一旦称之为商品,便预设了,商品必须实现交换才具有意义,因此交换价值乃是价值真正存在的意义之证明),存在一种内在的经济结构,而在这个经济结构内部,已经把这个社会自身的购买力给预先决定出来了(人类只能解决当下的生产能力和生产问题)。这样的一种限制,构成消费的极限,而如果超过这种极限,就会诱发相对的生产过剩,即经济危机,并呈现为周期性【5】


商品价格的跌宕起伏造成了社会消费能力的不稳定。而在最根本的问题上,即商品的主要消费者也就是雇佣工人,其购买的能力又是由其手中的货币量所决定,而其货币量的大小又是由资本家所决定(为资本家工作的必要劳动时间)。资本家为了满足资本逐利的需要,即投入周转的货币资本额度【6】,必须有意或无意地压低工人的薪资。这时候,便陷入了恶性循环。资本家组织商品生产并非是为了使用价值得以消费,而是为了获取交换价值(这种目的性在上层建筑里面,观念地表现为商品拜物教);这时候,社会购买力便开始不稳定起来。


换而言之,问题不在于商品即消费品,而是去消化这些消费品的货币,而这些货币,是蕴含在工资和剩余价值,即存在于资本家的利润当中【7】。所以低工资和资本家的高积累,导致了社会的需求不足。这在根源上是由于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分离所导致的。


社会无不笼罩在资本这一普照的光芒下,这一至高的理念以剩余价值作为普遍性,将其作为目标、竭尽所能去追求。而整个社会经济结构在观念上所体现出来的,仿佛是价值源源不断的涌现,最基本的生产方式却淹没在这一外在形式里面,如同“去生产”化。


这样,在整个资本化了的环境下,甚至对一般的商品交换也不能用劳动价值论了。所以劳动价值论的真正意义,就是在于证明商品价值量的实际构成,从而探究资本运动对这种构成的扭曲和影响(为了资本逐利,降低工人工资即劳动力价值,以及盲目扩大再生产,等等),提出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结果:平均利润率下降和资本主义的周期性经济危机。而为了理解这两个方面,理解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对价值的决定性形成(劳动价值论的内容)的意义,是无法跳跃和忽视的。


所以,正是基于以上这些意义,马克思要求废除私有制,——既然一个制度只会制造多数人的痛苦,并且在这种痛苦的基础上建立少数人的快乐,那么这种制度显然没有存在的必要——同时在广泛的、紧密的生产关系下,也是在发达的社会生产力下,建立一种有组织、有计划的生产体系和组织。生产资料直接被雇佣工人所占有,雇佣工人根据自己的需求生产自己的消费品。因此,交换价值甚至价值,在表现性上便失去意义,因为它们的交换性已经丧失了,直接参与到产品的分配和再分配里面。既然价值直接同价格同一了,那么交换价值还有什么意义?


所以,消灭私有制,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相统一的社会经济制度——便是不可或缺的行为。生产关系也由此发生了变革。








引注:


【1】 当然,这并非生产决定论或经济决定论。在资本主义社会里面,作为最高理念的社会关系即资本,其存在便是为了追求剩余价值,而剩余价值不过是变更了形式的价值,形成价值的生产成为了资本主义社会运作的最重要的事情。相比前资本主义时期,譬如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使用价值反而是更加重要的,因为那个时期不存在普遍性的商品经济,所以交换价值的流动也只是局部的。为了追求价值的生产,整个社会被资本化为近似经济决定论的结构,生产的环节同时被“去生产”化(在上层建筑层面则反映为拜物教),一切的经济现象便是生产环节所必然规定的结果。所以分析问题,特别是资本相关的问题,必须还原到生产的层次。这是历史的结果。


【2】 至于不同部门之间的资本转移,是如何使得不同的利润率趋于平均从而形成平均利润,以下则展开探讨。假定机器制造业、食品工业和纺织工业三个不同的生产部门,它们的资本周转速度和剩余价值率相同,但因为资本有机构成不同,因而利润率也不同。如图所示。此时,食品工业的资本有机构成最低,利润率最高;机器制造业则与其相反。这两个部门的垫付总资本都一样(70c+30v、90c+10v),利润率却相差2倍。因此,机器制造业的资本家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率,会将他们的资本转移到食品工业部门。随着资本转移,食品工业部门的资本逐渐增加,生产规模亦逐渐扩大,从而产量逐渐增多;与此相反,机器制造业部门则是生产规模逐渐缩小,产量逐渐减少。因为商品供给量的变化,这些商品原有的供求平衡关系便被打破,从而原有的商品价格同价值趋于一致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商品之所以能按照价值出卖,是以供求关系为前提。当然,主观的供求并不能决定客观的商品价值):食品因为供过于求,因而价格下降;机器因为求过于供,因而价格上涨。正是因为价格的这种变化,这两个部门的利润率也相应地发生变化;食品工业部门的利润率比以前相对地降低了,而机器制造业的利润率则相对地提升了。上述资本转移过程,以及由此而来的价格和利润率的变动,要一直到两个部门的利润率大体上平均的时候,才能暂时停下来。因此,便形成了平均利润率。——当然,这个前提自然是资本家将资本从这个部门转移到那个部门,由此这两个部门才在资本转移的前提下产生联系,利润率平均化才得以实现。


【3】 由于社会需要的变化,会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产生影响。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作为一种生产的结果,也必须与产品的需要相一致,否则就会导致生产的浪费,进而引起价格降值。


【4】 “尽管每一物品或每一定量某种商品都只包含生产它所必需的社会劳动,并且从这方面来看,所有这种商品的市场价值也只代表必要劳动,但是,如果某种商品的产量超过了当时社会的需要,社会劳动时间的一部分就浪费掉了,这时,这个商品量在市场上代表的社会劳动量就比它实际包含的社会劳动量小得多。”——《资本论》第三卷。


【5】 社会的需求产自于生产资本之间的关系,也就是由生产所决定。因此,生产过多导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超出了社会所需要的限度,故而便浪费了部分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商品价值。这其实属于生产过剩的一种,却并非那种大规模、普遍性的经济危机。但是,随着这种小型过剩的积累,这的确可以引发一种资本主义世界级的经济危机,也就是极限的突破。


【6】 作为资本的商品和货币的区别,其实主要受制于本身的自然形态,即使用价值,而这种使用价值当然随时随地的遭到社会关系的调控。资本家只能将作为资本的一部分货币让渡给雇佣工人,而不能使用商品本身。因为商品作为必要劳动时间的凝固,其形态已经作为使用价值而固定下来,它的用途只存在于由自身所限定的使用价值内部。所以,商品不能全部地满足工人需要的工资而进行交换,只能由作为一般等价物的、可以任意遨游于商品世界、与各式各样商品进行自由交换的货币来承担作为工资的职能。这就是商品的二重性的体现。


【7】 这里存在一种铁一般的、必然的数学关系:资本家从中抽取的利润越多,那么工人的工资便越少;资本家从中抽取的利润越少,工人的工资便越多。因为资本家的利润和工人的工资,都是分别由工人本身的无偿劳动即剩余劳动、和必要劳动创造的。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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